文献来源:Choi, M., & Toma, C. L. (2014). Social sharing through interpersonal media: Patterns and effects on emotional well-being. Computers in Human Behavior, 36, 530-541 社交共享是指经过重大的情绪事件之后与他人进行沟通交流的行为,是非常普遍的现象。社交共享可以满足个体与情感表达有关的基本需求,提高人与人之间的社会连通性。简单的社交共享对人的情绪健康有着重大影响,能够放大个体对情绪诱发事件的反应。 以往的研究对象仅仅是面对面交流条件下的社会共享行为,其研究结果并不能推论到当下以多媒体渠道进行社交互动的交流情境中。人际媒介,或通过媒体建立起来的人际联系(如电话、短信、邮件及社交网站),为个体及其社交共享对象提供了一个互动交流的机会,即使是远隔千山万水,人们也能够在情绪事件发生后的第一时间通过人际媒介与其社交共享对象进行分享交流。 根据人际媒体的可接近性(即方便性),研究者将人际媒体分为高接近性媒体(如,手机、语音电话、短信及推特)和低接近性媒体(如社交网站、博客及视频通话)。根据社交共享对象选择性的高低,研究者将人际媒体分为开放性社交共享媒体(如社交网站、博客及推特)和私人社交分享媒体(如短信、语音电话及视频聊天等)。根据非言语信息的呈现程度,研究者将社交共享方式分为三种,即非言语信息全部呈现的社交共享方式(如面对面的社交共享)、非言语信息部分呈现的社交共享方式(如仅有语音线索的电话、具有手势和语音线索但无身体接触的视频聊天)以及无非言语信息的社交共享方式(如社交网站、短信、推特)。根据人们在使用人际媒体时对社交共享对象的侵入性,研究者将人际媒体分为侵入性社交共享媒体(如电话)和非侵入性社交共享媒体(如短信、社交网站、推特)。 根据情感诱发事件的效价,研究者将情绪诱发事件分为积极事件和消极事件,并根据情绪被诱发的强度,研究者将情绪诱发事件分为高积极、低积极、高消极和低消极四中类型。 研究采用日记法,对使用媒体进行社交共享的模式及媒体社交共享对社交共享者情感的影响。 结果显示,媒体社交共享的容易以接近性和非侵入性媒体(如,短信和推特)更有可能被用来分享积极的情绪事件而非消极情绪事件,而侵入性多媒体(如电话)更有可能被用来分享消极情绪事件而非积极情绪事件。与低强度的积极事件相比,高强度的积极性事件更有可能通过“推特”进行社交分享;与低强度消极事件相比,高强度的消极事件更有可能通过面对面的方式进行社交共享。无论通过什么样的媒介进行社交共享,经过社交共享之后,人们都会体验到更强的积极情感,且负性事件经过社交共享后人们会体验到更强烈的负性情感。研究结果拓展了社会共享的理论框架,并推进了媒体使用及其对社交共享的影响的研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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